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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创新开展“五色”劳动教育

2021-12-24

教育部简报〔2021〕第31期

  黑龙江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决策部署,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推行红色基因、绿色生态、蓝色科技、金色农业和银色冰雪等“五色”劳动教育模式,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劳动精神、劳动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坚持因地制宜,立体化健全完善劳动教育体系。一是加强省级统筹。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推进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网络研讨”活动,指导各地开发特色鲜明的劳动教育校本课程、编写劳动教育手册,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二是明确课程要求。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落实中小学每周开展劳动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课时,每周校内劳动不少于1小时、家庭劳动不少于2小时,结合各地实际设置不少于20小时的劳动周。统筹校内外劳动教育实践资源,遴选10个劳动教育示范县(区)和100所劳动教育示范校,所有校外活动中心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推进中小学与高校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源为学校提供劳动实践服务。把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纳入教育“十四五”规划,努力实现“校校有劳动教育教室”“县县有劳动实践基地”。三是建强师资队伍。要求每个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师,建立劳动课教师特聘制度,鼓励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劳动教育课教师,推进中小学与职业院校实践指导教师轮岗交流,确保劳动课教师在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在部分师范院校设置劳动教育专业,强化劳动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四是做好劳动评价。把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制定中小学生劳动教育评价方案,完善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明确劳动观念、精神、能力、习惯和品质等方面要求,将学生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劳动实践表现纳入评价档案,切实强化劳动教育育人导向和育人功能。

  突出地方特色,全方位推行“五色”劳动教育模式。一是以“红色”基因传承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大力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等,通过专题教育、实地参观、志愿服务和讲座报告等系列活动,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涵养爱国精神、树立远大志向。二是以“绿色”生态文明教育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利用农、林、水等丰富资源,组织开展植树节、丰收节、劳动节以及垃圾分类、节约用水、动植物保护等系列主题活动,增强学生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培养学生敬畏生命、热爱自然的意识。三是以“蓝色”科技教育培养学生创新创造的科学素养。推进高校科技场馆有序开放,通过机器人设计、航空航天体验、创客教育以及电子工程竞赛等,推进大中小学贯通式培养,激发学生科学兴趣和科学思维,让学生在动手实践中体验高科技劳动形式、劳动业态,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四是以“金色”农业实践培养学生奉献家乡的家国情怀。带领学生走进田间地头、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厂等,直接参与劳动生产过程,学习耕种、养殖等方面知识及常用农具使用方法,让学生在出力流汗中深化对现代化农业的认知,引导学生学农知农、重农爱农。五是以“银色”冰雪文化教育培养学生坚毅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冰雪文化进校园,开展冰雪研学活动,让学生在赏冰乐雪中磨炼不畏严寒的健康体魄。将校园冰雪清理任务适当交给学生完成,让学生在清冰运雪中培养顽强意志;组织开展冰雕、雪雕创作展演等活动,让学生在凿冰玩雪中感受冰情雪韵的艺术熏陶,把冰天雪地的自然环境变成天然的劳动育人“摇篮”。

  健全协同机制,多渠道合力保障劳动教育落地。一是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将劳动教育经费纳入公用经费保障范围,市县两级从公用经费中指定一部分资金作为劳动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校内劳动教室和校外劳动基地建设,允许学校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开展劳动教育。二是严格劳动教育督导。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对各地各校劳动教育开课率、劳动基地达标率、实践基地使用率等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各校将劳动教育纳入优质均衡发展指标体系、“五育并举”课程体系,推动劳动教育落地见效。三是强化四级联动教研。在省、市、县、校四级教研机构中设立相关部门和岗位,鼓励开展学术研究、成果评比等,大力推进专题教研、区域教研、网络教研和校本教研,不断提高劳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四是确保安全有序开展。把安全操作规程、风险隐患、应急处置等作为劳动教育手册的重要内容;完善劳动教育安全联动机制,落实交通、消防、卫健、建设等相关部门在劳动基地建设和劳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职责任务;推广劳动实践保险制度,通过政府支持或合理分担等方式为每名学生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创设安全的劳动实践环境,切实保障劳动教育顺利开展。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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