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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霞 李珂|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程规范化建设探析

2022-06-28

摘 要:开好劳动教育必修课是明确并保障劳动教育的重要地位、落实新时代劳动教育的主要使命、实现大中小学贯通推进劳动素养教育的必需之举。调研显示,各高校对劳动教育必修课的开课形式、课程内容和学时要求各异,亟待明确方向,加强规范引领。推进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程规范化建设,应认真落实底线要求,科学定位课程性质与目标,合理规划课程结构与内容,建立健全课程教学管理机制,逐步完善课程考核评价体系。同时,要辩证地处理好规范性与灵活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短期性与长期性等多对关系,为该课程的规范成熟和高校劳动教育的落地落实打好根基。

关键词:高校劳动教育;劳动教育必修课;课程规范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则进一步明确,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在形式上可通过“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和“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进行,在内容上“应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普及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通用劳动科学知识,并经历必要的实践体验”。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中,也将“劳动教育必修课或必修课程中劳动教育模块学时总数≥32学时”作为重要评估指标,面向全体高校提出了开好劳动教育必修课的刚性要求。这是新时代推进劳动教育的重要创新,但对高校来说,也是一个重要难点。我国中小学曾有过广泛开设“劳动”或“劳动技术”课的传统,因此,当前中小学加强劳动教育主要是一个课程地位复归与转型升级问题,但在高等教育阶段还未有专门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的先河,各高校对劳动教育必修课该不该开、怎么开等问题普遍存在疑虑,亟待明确方向,加强规范引领。


  一、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开设现状


  2021年底,课题组对收集到的全国80所普通高校的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进行内容分析后发现:71家高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落实了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的任务,其中26家高校采用了“专门开设劳动教育专题必修课”的形式;17家高校通过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等理论性课程中增设一定的劳动教育课时来完成;23家高校依托公益劳动、生产实践、社会服务等实践类课程来落实;另有5家高校要求各二级学院自行明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劳动教育依托的必修课。可见,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的开课形式比较杂乱,不少高校将“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变成了在相关课程中简单增加课时,把整体性的课程任务、模块化的课程设计肢解为零敲碎打的课时融入,背离了该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的设立初衷;还有一些高校把“独立开设劳动教育专题必修课”变成了原先实践类课程的简单更名替换。这样的安排很难落实该课程“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普及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通用劳动科学知识”的教学要求。

  2022年1月,课题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劳动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高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62份,回收有效问卷149份。调查显示:已明确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的高校136所,占比91.3%。其中,严格按32学时开齐必修课程的高校69所,占比51%;不足32学时的高校23所,其中大多为16学时,少数是8学时甚至2学时;超过32学时的高校有44所,学时数大多为48或72,甚至有部分高校填写的劳动教育课程学时数为240或320,主要原因是这些学校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军训、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暑期实践、生产实习(专业实习、临床实习)等多门课程均算作劳动教育必修课。从该门课程学时数计算的方式也可以看出,各高校对劳动教育必修课的理解还比较乱,对高校为什么要专门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目标是什么,究竟该教什么等问题远未达成共识。


  二、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开设的必要性


  高校专业教育本身具有劳动教育属性,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俭学、创新创业教育等育人环节也有丰富的劳动教育元素,导致部分人狭隘地认为高校只要把专业教育抓好、实践育人做好,自然就是劳动教育了,没有必要专门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这种看法反映出对新时代劳动教育的重要地位和特殊要求认识的不足。

  (一)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是保障劳动教育重要地位的必需之举

  新时代劳动教育已经从以往促进人全面发展的途径提升为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内容,必须依托一定的课程来落实。因为课程是教育的主渠道,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是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受益最直接、最核心、最显效的环节。只有成为课程,劳动教育才能找到融入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如果仅以碎片化的活动方式来推进,则很容易被虚化、弱化,甚至放任自流,最后成为空中楼阁。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的发展历程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中小学曾广泛开设了“劳动”或“劳动技术”课,印发了教学大纲、配备了专职教师、纳入了督导评估范围,形成了健全稳定的实施推进机制,但在2000年第八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劳动教育失去了独立的课程地位,仅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一部分内容存在。这直接导致劳动教育地位下降、在实际执行时无名分无标准、无目标无根基,逐渐被弱化、软化和淡化。可见,如果不从人才培养体系的整体设计上为劳动教育搭建专门的课程平台,仅强调把劳动教育融入学科专业或社会实践中,很容易导致劳动教育目标定位不明、师资力量薄弱、组织实施乏力,无法摆脱概念模糊、边界不清、游离边缘的尴尬处境,最终在“融入”名义下走向名存实亡。

  (二)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是落实新时代劳动教育主要使命的必需之举

  着力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是新时代劳动教育的主要使命。因此,高校劳动教育不能仅仅强调通过专业教育和社会实践提升学生的劳动能力,或者简单用专业实习实训课、校园公益劳动课取代以劳动价值观培养塑造为核心任务的劳动教育必修课。要深刻认识当代大学生劳动价值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难以从劳动的本质意义出发树立起崇尚劳动的信念;对体力劳动存在偏见,不能正确认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关系,拒斥体力劳动、看不起体力劳动者;劳动态度不够端正,缺乏劳动自立的愿望,选择“佛系”“躺平”“啃老”,“懒就业”“慢就业”甚至“不就业”;劳动权利观念模糊,不懂得社会主义社会倡导的劳动伦理、劳动品德,也不懂得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劳动安全等基础知识,在求职就业中对自己作为职业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无所知……要针对这些问题,通过专门的课程教学,引导大学生形成科学的劳动认知、理性的价值判断,并辅之以必要的劳动实践体验,在“知”“行”合一中强化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的劳动意识和家国责任担当意识,形成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创业观。

  (三)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是大中小学贯通推进劳动素养教育的必需之举

  劳动素养是现代社会合格公民的基本素养,一位合格的现代社会公民首先是一位能够以劳动立己达人的劳动者。在全球化和信息化背景下,劳动教育已正式进入核心素养时代,在各国际组织和国家的核心素养框架中占据重要地位。经合组织、欧盟、美国、法国等主要关注学生生活实践和工作就业等劳动素养培养;芬兰、新加坡等在劳动教育课程中特别凸显了对劳动态度和价值观养成的重视;日本也明确提出要培养学生尊重劳动的态度,使学生感知劳动的美好、知道劳动的重要性、理解劳动的意义。德国尽管各州劳动教育课程形式不同,但都特别重视提高学生的劳动认知,帮助学生了解经济体系的重要职能、劳动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及职业选择的重要意义等;揭示劳动对技术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生态领域的意义,引导学生认识不断变化的世界及为世界带来的多种选择和潜在风险,作好适应未来生活的多种准备;培养学生的个人空闲时间管理能力,作为对劳动和工作后的平衡与补偿;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独立生活能力和参与公共生活的基本技能,为他们参加培训、进入大学学习和就业作好准备。《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中也将“劳动意识”列为18个核心素养要点之一,从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习惯与品质等方面明确了培养要求,并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劳动”课程标准研制和课程设计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阶段作为大学生走向职场的最后一站训练,更需要与基础教育阶段的“劳动”课程有序衔接,设置专门课程,保障学生能够形成系统性、结构性、发展性的劳动素养。


  三、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程规范化建设的要素分析


  “课程是教育最微观、最普通的问题,但它要解决的却是教育中最根本的问题”,可以说,课程建设是高校教学的基础建设,规范化则是课程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劳动教育必修课作为高校长效性、常态化推进劳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必须从一开始就树立规范化建设的意识。从课程论的角度看,课程规范化一般包括教学目标的规范化、教学内容的规范化、教学大纲的规范化、师资队伍的规范化、学时学分的规范化、教学的规范化、考评的规范化等。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程规范化建设就是以《意见》和《纲要》的相关要求为底线标准,各校立足自身实际,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等各方面,建立起一套有利于实现劳动教育必修课育人效果最大化的科学稳定、规范有序的组织管理体系。

  (一)科学定位课程的性质与目标

  要定位好劳动教育必修课在整个学校劳动教育体系中的作用。《纲要》明确了劳动教育的四条实施路径——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强化劳动文化。劳动教育必修课只是这四条路径之一,是利用课堂教学主渠道以显性方式直接落实劳动教育任务的正式教育,是着力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的思想引领性课程,在整个学校劳动教育体系中具有奠基性和领航性作用。如果以思政教育类比,劳动教育必修课类似思政课程,其他三条途径类似课程思政。今天我们强调课程思政的重要性,绝不是要削弱思政课程,更不是要用课程思政取代思政课程,而是要更好地发挥思政课程的示范效应、引领作用,在更高的层次上巩固和深化思政课程的主导地位和重大作用。同样的,推进新时代劳动教育,绝不能因为有了专业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等途径而取消专门课程,而是要更好地发挥劳动教育必修课的示范、引领效应,实现课程育人与其他途径育人的同向同行。

  具体来说,一方面,要防止以“一课”代替“一育”的倾向,以为开设了劳动教育必修课就完成了劳动教育的任务。实际上,《纲要》明确了新时代劳动教育目标应包括四个方面: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主要解决的是劳动观念的系统深化和劳动精神的积极塑造问题,而劳动能力和良好劳动习惯与品质的培养则需要在学科专业教育与综合劳动实践中着力落实。因此,在开足开好劳动教育必修课的同时,还要同步落实好其他三条劳动教育途径,杜绝有“教育”无 “劳动”的情况。另一方面,要强化以“一课”引领“一育”的意识,要紧扣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积极劳动精神的任务,明确当代大学生劳动价值观养成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树立的观念,以此作为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和学校各类劳动教育活动的“风向标”,变四条路径的“分散强震”为四路联动的“和谐共振”,实现四条路径在大学生劳动价值观引领塑造上的同向同行、同频共振、协同发力,有效解决劳动实践中容易出现的有“劳动”无“教育”问题。

  (二)合理规划课程的结构与内容

  《纲要》明确了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的基本课程形式与内容。根据这些要求,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可以按照模块化形式来组织,按劳动价值观、劳动法治论、劳动关系论和未来劳动观四大模块进行整体设计,(见表1)着力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掌握劳动的基本法律法规和安全保障知识,体会社会主义平等、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理解劳动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劳动者素质要求。各模块可按平均8学时,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相结合的原则来设计,落实“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的要求。根据《纲要》要求,四大模块可以组合成为一门独立的劳动教育专题必修课,也可以作为专设模块增加到已有课程中。独立开设的劳动教育必修课可以在一个学期内集中完成,也可以借鉴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安排方式,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劳动认知需要,将课程分模块贯穿大一至大四不同学年中。如果是按照“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的思路推进,需充分考虑课程内容的相关性,在现有课程中增加相应模块内容与学时,如在思政类课程中增加“劳动价值观”“劳动法治论”等模块,在就业指导或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中增加“劳动关系论”“未来劳动观”等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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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立健全课程的教学管理机制

  教学管理的规范化是确保劳动教育必修课顺利组织实施的关键。当前,高校普遍存在劳动教育课程队伍建设不完善,教师“东拼西凑”,人员层次参差不齐,专职性程度和专业化水平明显不足;课程管理体制不健全,“表面上共管共治,实质上不管不治”等问题,严重削弱了课程实施效果。作为一门新开课程,当前急需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健全课程的教学管理机制。

  一是要配备稳定的教师队伍,建立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多类型兼职教师为重要补充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在专职教师的选聘方面,学校可参考体育、美育专职教师设置标准,根据学校规模或本校劳动教育必修课教学工作总量,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专职教师的岗位数量,遴选在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四大模块中有一定学科基础的专业教师、思政课教师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作为专职教师。专职教师主要负责课程统筹规划、设计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承担主要课程内容教学任务、课程考核评价与课程资源开发建设等工作。考虑到目前劳动教育专任教师普遍短缺且专业化水平要求较高,需要教师在课程教学设计和自身专业发展方面投入较大精力,可在课程初创期对劳动教育必修课专任教师在教学工作量核算、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激励,切实提升专任教师岗位的吸引力。在兼职教师方面,可考虑从校内辅导员、教师或校外专家学者、杰出校友、行业导师中遴选部分对劳动教育教学与实践感兴趣的教师,与专职教师组成教学团队,结合自身研究专长与工作实际,协同开展相关理论教学或承担实践指导任务。

  二是要完善劳动教育的基层学术组织,设置劳动教育课程教研室。教研室作为高校的基层学术组织,在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课程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劳动教育必修课作为一门跨学科性强、实践性强、师资来源多元化的课程,更需要尽快建立健全课程教研室,以更好地打造任课教师学习与成长的共同体并切实解决高校劳动教育职责归属不清、管理多头交叉、缺乏统筹机制等问题。在独立设置劳动教育专题必修课的学校,建议在相关二级学院下专设实体性教研室或研究中心,健全人员配备和各项管理制度。对部分通过“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来完成必修课任务的学校,建议在教务部门统筹下成立虚拟教研室,定期跨学院组织各模块教师开展集体教研和专业学习活动。

  三是要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课程教学的各项基本文件,使劳动教育必修课的课程实施和督导评价有据可依。劳动教育课程教研室需结合学校实际研制本校劳动教育必修课的教学计划,组织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案,明确课程教学重点、难点,各模块的基本学时安排等,并基于劳动教育课程目标、内容要求,进行理论与实践课时的统筹安排,加强劳动实践项目设计、教学过程组织与指导、课程评价办法制订和课程资源开发建设等。学校教务部门应把劳动教育必修课的各类教学文件制定与执行情况纳入教学督导与评价范围,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逐步完善课程的考核评价体系

  课程评价是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持续推进课程规范化建设的主要依据。完整的课程评价包括对教师“教”的情况评价、学生“学”的情况评价和课程本身各项建设要素完备情况的评价。当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学生的课程学习效果评价标准,这是纳入课程管理的第一步。要按照理论学习与劳动实践兼顾、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结合的原则,全面考察学生的理论学习效果、实践活动表现以及学习过程中的投入表现等。其次,要关注教师教学情况的评价,将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教师教学情况纳入教学督导和学生评教范围,这是推动完善本课程教学管理机制的重要一步。最后,要关注课程本身的建设效果评价。在课程开设一段时间后,可从课程的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对课程建设的效果进行全面诊断,作为课程持续改进的重要依据。


  四、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程规范化建设需处理好的几对关系


  规范化是课程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一门课程走向成熟的标志。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的规范化建设是一个各种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下长期推进、持续完善的过程。在这个持续建设、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必须辩证地处理好三方面关系。

  一是规范性与灵活性的关系。《意见》与《纲要》对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形式、课时安排、评价要求、组织机构、教师队伍等均作出了相关规定。这实际上是高校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的规定动作、底线要求。各校一定要以《意见》和《纲要》的相关要求为底线来进行课程的规范化建设,不能随便“打折扣”“搞变通”。同时,应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学科专业优势、文化资源优势和实践场所优势开出有自己特色的劳动教育必修课。在四大模块的具体内容上、理论和实践学时安排上、配套的实践活动项目设计上都可以根据各校特点做灵活的安排和处理。如农林类院校在“劳动价值观”模块中可以有机融入中国传统耕读文化的相关内容,重点讲好农林类劳动模范的先进故事;在“劳动法治论”模块下,可以有侧重地介绍涉及“三农”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劳动关系论”模块下,可重点分析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出现的劳动关系问题及国家的相关治理政策;在“未来劳动观”模块中则可重点展现“大国三农”的未来发展趋势……不同类别的院校都可以找到本学科门类中涉及劳动价值观养成、劳动精神塑造、劳动政策法规、劳动关系协调、劳动发展趋势的通识性教育内容,将其融入劳动教育必修课的不同模块中。这样,劳动教育必修课才能真正与各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理念、学科专业相契合,内化为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这种灵活创新,必须是在守正基础上的创新,是在坚持《意见》和《纲要》相关底线要求基础上的创新,而不是随心所欲的创新,更不是随意变通的消解。

  二是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关系。一方面,要明确劳动教育必修课是一门理论主导型课程,其课程内容主体是“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普及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通用劳动科学知识”。虽然《意见》和《纲要》均强调劳动教育具有显著的实践性,“实施劳动教育的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但这是对新时代劳动教育的总体定位,这一重点更适合通过“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和“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强化劳动文化”等途径来实现,而不是在只有32学时的劳动教育必修课中完成。32学时的劳动教育必修课,是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系统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的正式课程而非活动课程。另一方面,也必须明确,劳动价值观是以认知认同为基础、情感认同为关键、信念引导为核心、行为强化为载体,通过产生心理共鸣而最终达成和内化的,因此,劳动教育必修课虽然以理论教学为主,但也需要引导学生“经历必要的实践体验”,以增强对课堂讲授的理论和观念的情感认同与行为强化。总之,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教学必须坚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原则,要把理论知识的教学与指导学生分析身边的劳动现象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与配套设计理论指导下的相应实践体验项目结合起来,更要把劳动教育必修课着力塑造的劳动价值观与学校的“第二课堂”活动、“劳动周”或“劳动月”活动、公益服务、实习实训等各类劳动实践结合起来,在理论与实践的同频共振中合力营造有利于正确劳动价值观生成、内化、巩固的教育场域。

  三是短期性与长期性的关系。从当下看,《意见》和《纲要》已为这门课程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基础和指南,使该课程具备了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但从长远看,还存在诸多不利于该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因素,如课程的学科归属不清晰。高校劳动教育必修课所涉及的通用劳动科学知识,分散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门类下,很难明确归属于哪一个学科。在中国高等教育目前的学科体制下,没有明确的学科归属,不仅会导致该门课程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知识支撑,而且会导致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缺乏稳定的培养平台、学术研究平台和职业发展平台。再如《意见》和《纲要》只是明确了劳动教育必修课的学时要求,但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学分支持。这种学时和学分的不匹配,容易给学校管理部门、教师和学生造成“这门课很随意”的感觉,从而出现各种应付、变通的做法。建议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落地落实与长期推进打好根基。

【曲霞,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教育学院副研究员;李珂,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教育学院研究员】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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