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如何落到实处?近日,上海市教委、市文明办、团市委出台《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新规定将实践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做出了具体和详实的规定。据悉,该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社会实践完成具体到“在哪儿”
《实施办法》明确,初中学生社会实践主要评价内容为学生参加社会考察、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安全实训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
社会考察:学校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地,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国防、科技、农业基地,自然保护区等资源单位进行考察、调查、探究和研学实践等。
公益劳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及校园周边社区的公益劳动,主要包括校园内公共设施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普及文明风尚、为孤残老幼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
职业体验:学校组织学生到职业院校等场所参观、学习、体验等。
安全实训:学校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演练及实训体验,安排学生在学校开展火灾、地震、校车等突发事件逃生演练,组织学生在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区域公共安全教育体验中心、市级公共安全教育场馆等地进行安全实训。
其中,《实施办法》强调,每个初中学生在初中阶段至少有1次进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察学习和3个公益劳动岗位的经历。
初中社会实践课具体到“1个课时”
《实施办法》规定,学生在初中阶段需完成:
社会考察:136课时(平均每学期约2天半);
公益劳动:80课时(平均每学期约1天半,一般每学年不少于20课时);
职业体验:32课时(平均每学期半天,其中在本市职业院校的职业体验不少于16课时);
安全实训:24课时(初中阶段共3天,一般在上海市级公共安全教育场馆的安全实训不少于8课时)。
根据课程计划,可安排在每学年2周的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课程中完成,时间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社会考察、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和安全实训可在整个初中阶段统筹安排。社会考察(含社会调查)可主要安排在六七年级,职业体验可主要安排在八九年级,学校可根据教学计划做适当调整。
社会实践活动记录告别“手写”
《实施办法》对初中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记录方式作了规定。由学校集体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学校记录在“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电子记录平台”,主要记录社会实践的类别、主题、时间、内容、基地/场所(项目)、课时、获奖情况、记录人等信息。每学年学校可以指导学生在“电子平台”上选择1—2条典型事例予以展开。相关录入内容在“电子平台”上公示无异议后,有效信息将定期导入“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个人参加的社会实践经历,由学校指导学生记录在“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中“自我介绍”部分。
社会实践基地和职校“挑大梁”
《实施办法》强调了主体责任和组织分工:学校是初中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德育、教学、团队等相关部门,全面推进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场所(项目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责任主体,要做好资源提供,开发适合初中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和项目。
各职业院校:要研究制定职业体验方案,开发适合于初中学生体验的项目、课程等资源。
各区教育局: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将学校在课程中实施社会实践的情况纳入学校办学考核评价体系。
各区文明办:要统筹社区资源,要依托街道(镇),为就近就便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创造条件。
各团区委、区少工委:要开发整合相关社会资源,有序有效地组织开展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作者:刘轶琳 焦苇
来源:东方网
编辑:萧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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